<Always>本的repo,献给 @雾宅宅宅
虽然太太你把我捅成了筛子但我还是想要送你花 ✿✿
封面摸着真的超级舒服,刚摸到的时候整个人都惊了:“天呐竟然还有这么舒服的封面!”
于是看文的时候,每被捅一刀,就得摸一摸封面缓缓(。
因为在微博上看过正文了,所以我直接去翻的番外。
其实一开始看<Until Death>并没有怎么虐到我,因为这算是我比较吃的虐法,两个人互相惦念着对方,哪怕见不到,也还是在彼此的心里。最后的离开更像是一种约定,一种轮回,死亡不会让故事折损半分,反倒赋予了崭新的意义。
“而我们终将一起消失,而后再次遇见。”
结果看完<John Watson的最后一案>的时候我就崩溃了QAQ
这个虐的太犯规了啊,怎么能这样啊,不能这样啊,我的心碎成了饺子馅啊!
后来我把这俩故事放在一起理了理各种小细节之后,我更崩溃了QAQAQ
John卧床不起的时候,手里拿着日记本涂涂写写,他写他记得的所有事情,但这不像是写博客,写博客是为了接受,为了向前走。而日记本只关于现在,John不会忘记,他只是不愿意去想。所以他没有把Sherlock的死亡写进去。不然他后来就不会问Sherlock去哪里了对吧?
或许他会把那只红气球画在里面...
John离开的那天,Rosie去了221B,她没有看到任何人,却听到了街上的小提琴声。
但是那天下雨啊,大暴雨。没人会在街上拉小提琴的,琴会被弄湿或者受潮的。
所以我认为最后的琴声来自于Sherlock,Sherlock给John拉的最后一支曲子。
或许是德尔德拉纪念曲,或许是其它曲子,又或者是Sherlock作的新曲子。
他空闲的时间那么多,可供作曲的时间那么多。
或许他早已演练了许多次,直到此刻终于能为John奏响。
我并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,没有人知道。
我就只是猜一猜,这大概就是“模糊处理”的魅力吧。
但是他们俩肯定在一起了,肯定的,肯定的!
我还是像第一次看到正文一样,没法儿表达我对这篇文的爱。
谢谢雾月太太写出这么棒的一篇文来(笔芯w
PS:我可算知道为啥店家给那么长的泡泡纸了。读罢全文,何以解忧,没有杜康,只能捏泡泡(我从头到尾全捏了一遍才提起精神写repo
PPS:烫银真的超级美的,努力想要拍出来反光,然而技术不够。
美丽都是雾月太太的,不好看的都是我的(掩面